雲林縣政府108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
1.上開獎學金申請資格為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,現就讀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,家境清寒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之優秀學生(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及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)。.
2.本要點及申請表件可逕自雲林縣教育網/行政資訊公告/獎 助學金布告欄下載(http://www.boe.ylc.edu.tw/~boe04 /y lcboe03/grant/index.php?myday=999)。
3.本校受理時間:即日起至108.10.9PM4:20為止(請依該辦法檢附相關資料逕向教務處註冊組辦理.以俾辦理校內初審作業.逾期歉難辦理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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