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108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.申請資格:請逕參閱本獎學金自治條例. 2.旨揭獎學金自治條例及申請書請逕自嘉義市政府教育處網站(http://www.cy.edu.tw)/各式表單下載使用。 3.本校受理時間:即日起至108.10.9PM4:20為止(請依該辦法檢附相關資料逕向教務處註冊組辦理.以俾辦理校內初審作業.逾期歉難辦理)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