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107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評選表揚活動主題徵選實施計畫
中華民國107年2月1日北市教綜字第10731360602號函頒
一、目 的:為喚起社會大眾重視「尊師重道」之傳統美德及激發教師教育熱忱,公開徵選特殊優良教師表揚主題。
二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三、承辦單位: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
四、協辦單位:臺北市高中家長會聯合會、臺北市高職家長會聯合會、臺北市國中家長會聯合會、臺北市國小家長會聯合會。
五、參加資格:凡設籍中華民國之民眾均可參加徵選
六、主題內容:應力求詞簡意賅,符合弘揚師道精神,文字以14字以內為限,主題涵義說明以100字為原則。
七、參加方式:請填妥徵選表後(如附件1)請以下列方式擇一寄送:
(一)郵寄:「1165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四段77號,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教務處收」,請在信封上註明「臺北市107年度特殊優良教師表揚活動主題徵選」字樣。
(二)傳真:(02)22391622「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教務處」
(三)電子郵件:傳送至sidea@mcvs.tp.edu.tw
(四)連絡電話: (02)22300506轉204
八、收件日期:自107年2月8日(星期四)~ 3月15日(星期四)止。(郵寄者以郵戳為憑)
九、評 選:由承辦單位聘請評選委員評選之。
十、公告日期:107年4月10日(星期二)由承辦單位公告於相關網站,並通知得獎人;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十一、獎 勵:
(一)特優1名,由主辦單位頒發獎金10,000元整、獎狀乙幀,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長於公開場合頒獎。
(二)優等2名,每名由主辦單位頒發頒發獎金3,000元整、獎狀乙幀。
(三)佳作若干名,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乙幀。
十二、附 則:
(一)應徵稿件錄取與否概不退還,如需要留存稿件,請自行影印留存。
(二)得獎稿件主辦單位有修改權,且作品之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。
(三)為避免應徵稿件與歷年主題重複,檢附歷年主題供參(詳見附件2)。
說明:徵選實施計畫、歷年主題及主題徵求表可至「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」網站(www.mcvs.tp.edu.tw)下載。
附件1
「臺北市107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表揚活動」主題徵選表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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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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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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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讀學校 或 服務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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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訊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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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電話 |
(O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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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H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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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動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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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名稱 (文字以14字以內為限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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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涵義說明 (文字以100字以內為原則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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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 特殊優良教師評選暨表揚活動歷年主題
※71學年度:「老師 我敬愛您」
※72學年度:「春風化雨念師恩」
※73學年度:「薪火相傳敬吾師」
※74學年度:「山高水長感師恩」
※75學年度:「良師化育肇中興」
※76學年度:「為知識播種 為文化傳薪」
※77學年度:「師恩浩蕩 鐸聲悠揚」
※78學年度:「師道任重 教化恩深」
※79學年度:「師道山高 師恩海深」
※80學年度:「鐸聲傳千里 師恩繫我心」
※81學年度:「師恩水流長 鐸聲情意揚」
※82學年度:「鐸聲揚師道 杏壇傳芬芳」
※83學年度:「春風勤化育 桃李盡成才」
※84學年度:「春風風人 杏壇流芳」
※85學年度:「春風頌師恩 鐸聲揚杏壇」
※86學年度:「為心靈引航 為萬世點燈」
※87學年度:「春風心 恩師情」
※88學年度:「世紀薪傳 師道領航」
※89學年度:「百年春雨頌 千禧鐸聲揚」
※90學年度:「春風又化雨 師鐸千古揚」
※91學年度:「e世鮮師 一路領航」
※92學年度:「鐸聲萬里揚 師恩無盡藏」
※93學年度:「杏壇伴鐸聲 春風繫師恩」
※94學年度:「春風勤化雨 鐸聲讚師恩」
※95學年度:「胸懷教育愛 擁抱桃李心」
※96學年度:「擁抱專業情 心懷教育愛」
※97學年度:「良師典範化春風 品德專業育英才」
※98學年度:「教育有愛慈悲心,關懷無限師生情」
※99學年度:「春風傳愛.鐸聲揚」
※100學年度:「春風化雨育英才,百年樹人傳師道」
※101學年度:「薪傳教育愛,鐸聲師道揚」
※102學年度:「鐸聲悠揚頌師恩 百年樹人育英才」
※103學年度:「師道恆久遠 鐸聲永流傳」
※104學年度:「百年樹人興社會,千載青史杏壇芳」
※105學年度:「杏壇載千秋聖業,鐸聲振萬里河山」
※106學年度:「杏壇惠風風桃李,百世春雨雨雋才」